承包人不得自行承担该类费用的上涨支出,承包人承担5%以内的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风险、10%以内的次要材料价格波动风险、8%以内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波动风险,发承包双方按照法定边界分担市场及政策波动风险, 二、价款调整基本原则 1.风险共担原则,不得采用估 , 2.有据可依原则,规费、税金、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法定强制性费率调整风险全部由发包人承担,合同双方可结合项目实际特征在合同条款中补充细化约定。
无有效佐证资料的调整申请不得纳入核算范围。
补充内容不得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编合同编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50500-2013、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住建部令第16号的强制性规定, 2.本指南所有计算规则均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计价标准要求,。
调整计算过程所有参数必须可溯源、可复核。
工程价款调整计算指南(2026版) 第一章总则 一、指南适用范围 1.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、市政公用、交通运输、水利水电、能源电力等领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,所有价款调整事项必须具备完整的书面支撑资料,覆盖单价合同、总价合同、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常见发承包计价模式。
可直接用于施工过程中各类价款调整事项的核算、审核、争议调解及竣工结算审计环节,未对发承包双方的法定权责做出额外限定,超出上述幅度的风险部分由发包人全额承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