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基本原则 所有洞口防护必须严格执行“防护先行、验收后置”的管控原则,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手册(最新版) 第一章总则 一、编制依据 本手册所有条款严格参照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, 二、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所有洞口的安全防护管控,洞口施工作业前必须先完成防护设施搭设,所有防护参数、操作流程均符合现行监管部门的安全管控要求,防护设施优先采用定型化、工具化、可周转的产品,覆盖水平预留洞口、电梯井口、楼梯口、通道口、管线竖井洞口、基坑洞口、盾构预留洞口等所有存在坠落风险的洞口类作业场景。
可直接用于各类施工现场洞口防护的策划、实施、验收全流程管理。
具体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主席令第88号)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3号)、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-2016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JGJ59-2011、《安全网》GB5725-2019、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JGJ46-2005、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统一标准》GB51210-2016的相关要求制定,未经验收合格严禁开展洞口区域的任何施工作业,本手册所有要求同时适用于改建、扩建工程的洞口临时防护作业,各类小型零散工程洞口防护不得低于本手册规定的最低标准,不得使用竹笆、彩条布、铁丝绑扎等简易防护 ,。
